主旨:公告本會信用部111年度資產負債表、損益表、盈虧撥補表、現金流量表。

說明:

  一、依據農業金融法第33條準用銀行法第49條規定辦理。

  二、前項公告之報表業經徵征會計師事務所黃志堅會計師查核簽證。

  三、本會信用部111年度財務報表經苗栗縣政府112年3月6日府農輔字第1120057531號函准予備查。

  四、特此公告。

111年資產負債表-資產

111年資產負債表-負債、淨值

111年損益表

111年盈虧撥補表

111年現金流量表